因應教師課稅減課實施後,代理代課教師愈來愈多,教育部昨天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表示,未來兼課、代課教師的聘任規定,將和專任教師一致,不得利用課餘時間,在校外兼任補習班教師或家教,或從事其他兼職工作。但全國教師會和縣市地方教育局處長認為,執行上有困難。
教育部估計,全國國中小學今年約有一萬五千名代課、兼課、代理、鐘點教師,因此,要求各縣市和學校,在聘約中明確規範不得在校外補習和兼家教。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如果只是代一兩節課,就沒有關係;但三個月以上的聘約,應嚴格規範,避免兼職和代課教師藉職務之便,在學校幫補習班變相招生,從事私人商業行為,或影響考試命題的公平性。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如果是以學期為單位、領月薪的代理代課教師,這項規範還算合理;但如果是臨時的代理代課教師,只領鐘點教師的薪水,授課時數又少,也無法享有一般教師的福利,這項規範要如何讓教師養家活口。
臺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有的教師一週只有上幾堂課,限制這麼多,可能會找不到代課教師。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認為,這可能會造成國中小學更難找到代課教師,應只限制一週上課達一定時數以上的代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