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學教師陪學生吃營養午餐,未來可望領取導師「用餐指導費」。新北市昨天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建議教育部邀集各縣市研商「用餐指導費」的編列標準和處理方式。但家長團體質疑,這樣會不會太計較了?全國教師會樂見這個問題公共化,讓大家從結構性思考營養午餐的問題。
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表示,午餐是生活教育的一環,學生用餐需要師長指導,新北市今年編列三千九百萬元,作為導師用餐指導費。他指出,新北市從今年二月一日起,補助國小教師用餐指導費,低年級補助兩百元,中年級四百元,高年級五百元。教師營養午餐費用,由教師自己支付。
目前除新北市外,臺北市、桃園及南投等縣市,也編列類似費用,但標準和作法不一,希望教育部研商、建立標準的處理方式。教育部長蔣偉寧說,將邀集各縣市一起討論,獲得共識後,再對外說明。
不過,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這樣會不會太計較了,過去學生從早自習到放學,只要在學校的時間,都不用擔心。如果教師陪同學生用餐,還可領用餐指導費,不符合社會期待,讓人感覺一切向錢看,對學生也是不好的示範。他認為,用餐指導費應包括在導師費中。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營養午餐的問題應進行結構性思考,因為目前教師的工作是以授課節數計算,中午用餐時段並非授課節數,可以規畫為用餐指導教學課程、生活禮儀指導,或單純的陪同用餐,除了教師外,也可以由愛心家長、營養師或鐘點教師負責。他肯定新北市的作法,能將這個問題公共化,並希望能獲得制度化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