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期: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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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電子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刊日期 2011年9月2日14
新聞報馬仔
「吳部長與校長、教師、家長教育會談」圓滿落幕
資料來源: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4735&pages=0 | 2011-09-02 | 編輯者:吳清秀 人氣 806

20110820_02.jpg教育部於(20)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舉辦「吳部長與校長、教師、家長教育會談」,會中邀請校長、教師及家長等團體共100名代表參加,針對教育部重大教育政策及3類團體所關心的教育議題進行溝通與討論。教育部吳部長於開幕時表示,民主社會重視各界意見表達,教育部主管教育政策研訂與推動,應多傾聽與包容不同聲音,並為不同立場團體搭建交流平台,爰召開本教育會談,期與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充分溝通理念與作法,提供教育部作為政策制訂、修正的參考,俾利後續相關教育政策推動。開幕式後接續由吳部長進行專題報告,簡報現今教育政策發展與優質人力培育,讓與會者了解我國教育進步軌跡、教育部的施政藍圖、主要政策及教育創新與突破,期許打造一個受人尊敬、讓人感動的下一個百年教育。分組討論共分為3組,分別由教育部3位次長主持,討論議題為近期各類團體關注之重大教育政策,計有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深耕東南亞計畫、防制校園霸凌、推動品德教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幼托整合等6個議題。與各團體進行多方的意見交流,透過分組議題主持人的引導,與會者非常踴躍的發表其看法,提供教育部許多的參考意見。會中主要討論結論有:一、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一)應結合高中教師及家長力量,適性輔導學生選擇入學管道及學系,並導引高中教學更為多元、活潑。
(二)建立各項招生管道入學生在校表現追蹤機制,評估大學多元入學實施成效。
(三)應督導大學秉公辦理招生,並檢視各項招生作業之合理性,同時考量適度擴大學生推薦招生名額,強化對弱勢、偏鄉學生之關懷與照顧,善盡社會責任。
(四)持續與教師、家長團體針對大學多元入學之執行及變革,進行意見溝通及合作宣導,消弭各界疑慮,建置更周延完善之招生體制。
二、高等教育產業輸出連結亞太─深耕東南亞計畫
(一)期望透過本計畫之執行,達成擴大招生東南亞國際學生(學位生、僑生、華語生、交換生)、使臺灣成為東南亞高階人才培育重鎮、深化與東南亞之交流互動機制之目的。
(二)促進東南亞國家對我國高等教育教學品質與研究能量之認識,並形成提升來臺就學之良性循環。
(三)透過高等教育延伸我國對東南亞國家政府機關之交流,增強在臺新住民及當地之華僑、臺商與留臺校友傳遞對臺灣認同之情感。
三、防制校園霸凌
(一)持續落實落實學生三級輔導、強化法治教育,加強宣導兒童及少年福
利法。
(二)防制校園霸凌應勇敢說出來,並共同重振校園倫理、營造友善校園、
杜絕校園霸凌標本兼治。
(三)應透過法治教育、人權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等及相關配套措施持續落實推動。
(四)應強化品德教育、生命教育等全人教育及相關配套措施,此外亦應加強家庭功能、家長責任及強化教師責任,充實學輔人力健全輔導體制。
四、推動品德教育
(一)繼續落實「品德教育促進方案」,並發展品德教育核心價值,建構良好
行為準則。
(二)強化家庭教育、親職教育、生命教育、融入教學、典範學習。
(三)重視弱勢家庭、中輟生及身心障礙學生等不利因素,強化友善校園。
(四)加強教學結合輔導、縣市及中央輔導團共同負起輔導管教,並發展學
校品德深耕計畫,擴展校際合作。
(五)知行合一生活實踐,並結合重要節日辦理主題活動。
五、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一)有關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在於確保國民教育階段之教育品質,教育部
將落實推動國中小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從小學、國中、高中職確實照
顧好落後的孩子。
(二)有關課程、輔導、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確保、高中職學校資源分佈與調整、教師評鑑等,教育部會審慎參酌意見,適時調整相關方案內容。
(三)特色招生實施學校為提供特色課程之高中、高職及五專,讓每所學校都能特色發展,重視城鄉均衡發展。
(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入學方式,未來6至9個月,教育部會與地方充分合作,審慎模擬演練入學等相關措施,並加強對話,凝聚共識,以達公正、公平、專業。
(五)教育部已辦理相關宣導之前置作業,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行政院核定後,將積極宣導,讓學生、家長、教育人員瞭解並安心。
六、幼托整合─開啟我國學前教保制度的新時代
(一)幼托整合後幼兒園之編班,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規定,除離島、偏鄉地區例外之教保服務外,基於幼兒身心發展考量,生師比率係依幼兒年齡不同而異。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為1:8(已較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1:15】更適合幼兒發展)且不能與其他年齡混齡編班,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為1:15。倘降低生師比率,尚需考量家長經濟負擔。有關降低幼兒園生師比率之建議,將納入未來規劃之研議。
(二)為建構完整的學前教保體系,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必須再研定29項法規命令及範本,為使整合工作能夠順利進行,請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之研定,研訂子法過程中亦請廣納各界意見,以求周延完備。綜合座談由教育部吳部長親自主持,吳部長於會中聆聽3組共6個討論議題之結論報告後,賡續就各團體所提教育議題與教育部之研處意見逐案進行討論,並由相關單位主管適時回應說明。透過綜合座談交流意見,除讓與會者清楚瞭解教育部相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外,更幫助其釐清相關想法與誤解。會中各團體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師課稅配套、教師兼任行政調整兼職費、因應少子女化提高每班教師員額編制及招收陸生等議題,皆有熱烈的討論及意見回饋,吳部長逐一回應,並責成有關單位加強宣導、推動或納入研議。教育部吳部長於會後表示,校長、教師及家長團體或許對少數教育政策的推動或措施持有不同意見,惟其皆立基於「教育是我們的希望」與「投資教育就是投資國家的未來」之核心價值而出發,透過本次會談的平台搭建,亦有共識以夥伴關係朝建立優質的教育環境,與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的教育理念攜手前進。

 
政府會做好準備,分階段,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確定如期於103學年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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