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今(9)日邀集相關部會首長及學者專家,聽取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規劃」簡報,經與會人員充分溝通,達成以下共識: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有助於總體國力的提升,基於長期的規劃與努力,時機已成熟,各界殷切期盼,政府決定於103學年度如期實施,大部分免試入學,高中高職及五專免學費政策目標不變。
二、有關入學方式,影響深遠,為各界所關注,我國教育向來重視普及、公正的核心價值,請教育部與地方充分合作,審慎模擬演練入學等相關措施,並加強對話,凝聚共識,讓民眾安心。
三、有關實施法源,除制定「高級中等教育法」外,同步微調「專科學校法」相關條文,以為依據。
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需經費,政府會做好準備,統籌調度,確保無虞。
五、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有助於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配合少子女化趨勢,鼓勵督導學校辦出特色,經核定辦理特色招生的高中高職,在課程規劃方面給予適度彈性。
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全民關心的政策,可適時進行民調,了解各地區看法,以為政策、方案規劃之重要參據。
七、推動國中小補救教學,為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成就每一個孩子不可忽略的重要環節,請落實執行。
八、請教育部審慎參採與會人員意見,盡可能納入相關方案內容,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於本(100)學年度開學前報院核定。
教育部希望透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達成下列理想國中及高中高職發展願景:
一、理想國中發展願景
(一)學生適性發展、五育均衡。
(二)學校特色發展、品質提升。
(三)教師專業教學、多元評量。
(四)家長多元參與、優質親職。
二、理想高中高職發展願景
(一)適性揚才,中等教育全民化。
(二)無論就讀公立或私立高中職,人人都免繳學費。
(三)就近入學,校校均是優質高中職。
(四)發展多元類型學校,提供充分的高中職教育選擇機會,讓學生適性發展、學養兼具。
(五)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全面提升教學品質。
(六)透過學校評鑑,確保辦學績效。
教育部將審慎參採今日與會人員意見,調整相關方案內容,於近期內循行政程序報行政院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草案)」相關實施內涵俟行政院核定後,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均將積極宣導,讓學生、家長、教育人員瞭解並安心。期望透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持續落實推動29個方案,全面提升國家人才素質,讓每一個孩子適性發展,愛其所學,學其所愛,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
發稿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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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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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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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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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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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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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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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7367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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