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國如火如荼地進行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草案研擬的時刻,法國也正在進行課程綱要的改革,本文嘗試將兩國對未來課程綱要改變的做法,做一個初步簡略的比較。
法國的課程大綱改革是前任教育部長Vincent Peillon在2012年5月上任以後,所提出的四大重大教育議題之一(他當了18個月的部長)。這項課程大綱的修訂,是為了讓法國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結束後( 16 歲)擁有在現代社會獨立處世能力的「知識、能力與文化共同基石」,並將其他難以實行的課程計畫加以改寫。
其具體的做法是在2013年十月成立課程高等審議會(CSP),負責定義何謂網路時代的學校知識。審議會首先檢討義務教育課程的內容,並將以「階段」,而非年級規劃。另外,教育部讓教師每周有半天的時間針對此問題進行思考、協商與討論。
依其計畫,重新定義幼稚園課程與共同基石的計畫要在2014年實施,而新的課程則在2015年就要實施,但因教育部的一些教育措施,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所以教育部除維持前項重新定義課程的計劃照原訂時間實施外,宣布新課程的實施延後一年到2016年才實施。
現任教育部長Benoit Hamon 於今年5月22日公布了新(2014-2015)學年的教育政策通告,延續過去的改革。課程高等審議會首先將於今年秋季公布幼稚園、公民與道德及共同基礎教育的課綱,接著於2015年第一學期公布小學及國中的課綱。目前課程高等審議會已經發表了修改國小課綱的建議。
法國的做法,初步看起來,與我們對十二年國教課綱的研擬,在做法上有相當大的不同,他們看起來比較像一個從上而下的改革,並希望在短時間內就有成果,而且諮詢各方的意見時間與範圍都比較短而少,沒有基礎性的研究做基礎。沒有完整的公佈一套課綱,而是採分階段分科逐步公布的方式。兩者的做法,孰優孰劣,有待更進一步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