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老師,謝謝您用一種不歧視的態度對待我,給我一個安心做自己的環境。」這是去年六月收到最令人感動的畢業賀卡內容,也是個人願意持續在班級內推動人權教育的最大動力。因為班級經營中有了人權的概念,學生願意承擔責任、家長支持率提升,導師本人更是提升了專業的溝通能力。
人權在教室
有人曾經說:「教學生有人權,老師就管不住了,一定沒秩序」。想了很久,也覺得有點害怕,會不會造成反效果呢?後來,忽然想到:「憲法保障每個人都有基本權利,特別強調自由權的合理行使,那政府就沒有辦法管理人民了嗎?」政府用甚麼方法保護人民、用甚麼方式處罰錯誤行為,那老師應該也有某種權威可以在人權範圍內達到管教的目的,不是嗎?
順著這樣的想法,開始想人權在教室中應該是怎樣的形態?總結這些年的經驗有下幾點分享:
「不教而殺謂之虐」,所以任何規則(不論對學生或家長)都必須遵循「程序永遠優先處理」的三個小步驟:
1、制定任何規則之前,都要有教育基礎,這樣才有立場去說服學生或家長配合。
例如:希望課堂上不要帶手機,是因為容易影響學習,所以要關機後統一集中保管。如果上課時間拿出手機,則必須代為保管SIN卡,然後由家長來領回。
2、規範的內容與違反規則的處罰必須同步公告,同時讓學生和家長都明確的了解處罰的機制與執行的程序。
例如:所以針對手機管理規則會先跟學生詳細說明處理的細節,接著會在家長日讓家長充分了解規則的基礎,或以書面說明貼在聯絡簿中讓家長明瞭。
3、處罰之前的程序要完備,讓學生確實明白錯誤的行為與後續的處置,然後 要同步通知家長,絕對要讓家長從老師的口中先聽到完整的事實。
例如:真的發生了手機事件,要先讓學生主動願意繳出SIN卡,關於領回時間等細節也要寫在聯絡簿上通知家長。更嚴重的事則要以簡訊通知。避免因溝通落差產生誤解而節外生枝。
人權教育就是一種事先準備與隨時溝通的狀態,透過程序的完整性,親師生三方才有共同討論的基礎,也才能聚焦在事件上,避免情緒的失控。就連公認最難搞的家長也都能接受學生的受教權不等於不必為犯錯負責,最後也都配合老師的規則處理。
結語
加入人權輔導團約莫三年,從一開始的自我懷疑,接著自我增能,而後遇到個案的自我驗證,發現「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已經在教人權」只是「不自知」所以才害怕失去權威。
三年來的實證,「人權在教室」的班級經營法則,不是讓學生永不犯錯的萬靈丹,但卻真的能夠幫助老師們提升處置程序的敏感度,學生比較願意冷靜討論事件和情緒的本質,家長的信任度增加,不僅降低親師生的衝突,也減少後續的處理時程。
如果想試試看其他方法,只要願意踏出開始的第一步,人權教育其實是很好的解套方法喔。歡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