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人人都有受教權,高等教育的高學費卻讓窮人付不起!」民間團體指出,大學畢業生從事低薪派遣工作、背負沉重學貸,陷入貧窮迴圈的現象屢見不鮮。他們呼籲修法,要求政府和學校逐年提高獎助學金,以「量能還款」紓緩學貸壓力。教育部高教司表示,高等教育屬使用者付費機制,政府須考量財政負擔,不能開空頭支票。
現況違背兩公約精神
「青年要好野」與反貧困聯盟7月底曾向教育部請益,洽談降低青年學子經濟壓力方案,雙方並無共識。立委陪同他們再度提出修法草案,包括修訂《大學法》《專科學校法》《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中,有關學生就學貸款的規定。
「青年要好野」執委蕭翔鈞指出,民國98年總統馬英九批准兩公約中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13條中關於教育權利的規定提及:「應以一切適當之方式,對一切人平等開放,並逐漸做到免費。」反觀教育現場,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嚴重不足且不均,政府每年砸5年5百億經費於提升各大學的硬體設備、論文數量、辦理研討會;學生申請獎助學金管道卻很缺乏,佔學雜費比例不及4%,學費和住宿費持續上漲,明顯與公約精神背道而馳。
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蕭翔鈞指出,目前高中職以上的學生當中,有將近1/5(19.2%)學生申請學貸,其中98%家庭年收入低於114萬元。他進而提出「青年要好野」今年7月針對458位學貸申請者的調查報告,家庭月收入在3萬以下的人達41%,將近8成學生必須打工賺取生活費,5成以上每週打工時間超過10小時。調查也發現,將近7成受訪者認為就學貸款利息會成為還款負擔。
經費補助分配不均
台灣高教資源分配亟不平均,立委林淑芬指出,去年台大拿到補助經費達48億5千萬,私立大專院校平均每所僅6千萬元。「台灣教育是逆補助,有錢的補助較多,沒經費的自己想辦法。」她感嘆,教育是階級流動的契機,但高學費政策推波助瀾,大學畢業生仍無公平競爭的起點,背負學貸青年一遇失業,無法如期償還,導致信用破產,貧窮恐怕會繼續複製。
籲政府視實情做考量
「青年要好野」執委陳方隅指出,目前學貸還款最晚可延至3年後再還款,必須以每年償還1學期學費,在8年到12年內定期定額還清,政府不會考量欠債者的經濟能力,要求強制還清。他們主張除了「定期定額」還款,應提供「量能還款」機制,若年收入未達工業及服務業平均薪資6成,可免繳該年度最低還款金額,貸款償還期限為25年,若依規定還款,但貸款償還期限屆滿而未清償者,剩餘債務由政府負擔。
他們主張,教育部和學校應設置適當獎助學金制度,逐年提高獎助學金總金額;另外,政府應擔任學生貸款的保證人,避免學生父母無償還能力,無法擔任學貸保證人而被拒於學貸門外。
教部強調:使用者付費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回應,高教獎助學金已提供多種類型,政府財政負擔逐年增加,難以逐年提高獎助學金總額。至於就學貸款,他認為目前就學貸款機制很完備,「量能還款」的精神雖與教育部相同,但執行面不可行。何卓飛說,考量稅收並非無上限,政府不能開空頭支票。他強調:「高等教育是採『使用者付費』的機制,政府並非社會福利機構。」
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強調,修法是要促進教育公共化,也是解決台灣高學費的關鍵決策,反貧困聯盟與「青年要好野」將協請立委在10月提案,以選票為工具,遊說兩黨支持法案通過,期待候選人別欺騙年輕人的選票。
2011-08-23 台灣立報 張舒涵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