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今天(16)召開「私立學校法」修法公聽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到立法院群賢樓門口陳情,呼籲盡快完成私校法的修法,讓私校董事會增設公益董事,提升私校公共性,還要改變私校董事會結構,以杜絕私校家族化。
全教總帶領教師代表高喊「掃除私校禿鷹」、「還我乾淨校園」的口號,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對於私校法的修法,除了建議私校董事會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及公益監察人外,三親等內的董事比例應該由原本三分之一降為五分之一,杜絕私校家族化,另外應該定期公開董事會會議紀錄、財務報表等相關資訊,希望強化對私校的公共監督,從根本減少私校弊案。
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表示,教育部的立場是強化私校辦學公共性,目前修法已經朝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接受政府補助款總額達新臺幣5千萬以上,將同意學校增設「公益監察人」,以增進私校公共性。
至於全教總建議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等,林騰蛟次長認為,私校屬於公益法人,與國營企業不同,比照增設公益或勞工董事,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對於增設公益或勞工董事持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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