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衝擊大專校院招生,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檢視私校財產捐助章程發現,有私校任意處置校產,擔心有「校產轉為私產」情況,對此,教育部強調,私校退場的校產處置將維持公共性目的,不會變成私人財產。
高教工會檢視全臺100多所私校捐助章程,發現至少有16校校產排除回歸公共教育用途,有26校任意處置校產,跳脫過去私立學校法預設的「解散後校產回捐給地方政府」規範,另定財產歸屬,期盼教育部積極監督私校董事會修訂的捐助章程,禁止「讓校產轉為私產」,並修法確保退場校產回歸公共教育使用。對此,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表示,按照現行法令規定,私校退場有幾種可能選擇,包括:清算後財產歸地方政府,或與其他法人、學校合併,或轉型為財團法人,也要送教育部審查,但不管如何都維持公共性目的,不會變成私人財產。
陳德華次長表示,如果私校直接解散,所有教職員都沒有工作,不見得是好事,採取轉型,才有可能對現有教職員作最好的協助與安置,教育部對私校退場校產處置秉持公益性、公共性原則,私校董事會任何決議,不能逾越法令規範,教育部也會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