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運動團隊幾乎都由教練一手包辦整個運動團隊的事務。教練要扮演慧眼識英雄的角色,要參與選材,知人善用,並且,不能使用同一套方式帶領球隊,要一直不斷的思考與創新,好的要延用,效果不佳的則要改進。接下來便是要能與選手作雙向溝通,並要有耐心、恆心、愛心去指導球員,有誠意、誠心為球隊付出,解決球員問題,在技術訓練、戰術運用及球員調度發揮創意及創新的能力,且能善解人意地去了解球員及球員生活和學業問題(鄭國平,2006)。黃永昌和王瑞瑾(2006)指出:教練領導行為是透過計畫、授權、指導、溝通、協調、團結、激勵、考核和公共關係等,引領球員努力的方向,使團隊成員共同努力達成理想目標與希望教練有效領導的四個要素應包括:
(一)領導者特質:包括:正直、彈性、忠誠、自信心、責任、坦白、準備、機智、自律、耐性。
(二)領導風格:民主式、專制式、情境式。
(三)情境因素:團體或個人、互動或共動、團隊大小、時間用、團隊的特殊領導傳統。(四)跟隨者的特質:領導者與參與者的風格與特質契合需求、參與者特質如何與領導行為互動。
在運動教練領導行為研究中,「情境理論」是目前領導研究的主流,又以多元領導模式為主要,其中包括:權變理論、路徑-目標理論、適應關聯理論、個別差異領導模式。
置身於運動競技高度化的今日,教練本身除需具備有現代化的訓練方法與專業知識外,對於其他因團隊成員間的人際互動所形成的組織氣氛,例如團隊凝聚力、團隊衝突、成員的滿意度等有關影響團隊成員運動技能表現之因素的掌握,亦不可或缺(吳慧卿,2002)。在團隊中,教練是不可或缺之一員,在教練方面必須具備「三心」愛心、耐心及恆心,還要有「三意」誠意、創意和善解人意,使其在領導行為過程中能發揮最有效的領導能力,並可以成功地影響、引導和指導團體成員的行動。而凝聚力、教練領導行為、選手成績表現三者間交互之關係,環環相扣,並對於追求高競技表現的運動團隊,強化此三者會提升團隊凝聚力與競技運動表現績效,教練的領導行為,涉及與球隊的人際關係的發展與營造,對於團隊的凝聚力的形成,扮演相關重要的影響因素。
團隊凝聚力是團隊邁向成功與實現目標的關鍵因素,身為團隊之領導者必須懂得如何善用各種情境,以營造出團隊組織強大的凝聚力,在面對困境與挑戰時發揮最大效用,達成團隊運動的穩定性與優良表現的結果。身為運動團隊的領導者或訓練者,在投入各項訓練工作之前,應先確實瞭解組織中各種不同背景變項之成員結構,以決定其領導行為的導向,將能凝聚組織最大力量,以協助團隊在高張力的競賽中獲得最好的運動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