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期:國語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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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刊日期 2012年10月5日71
教育輿情
防止孩童肥胖 立委要求限播垃圾食物廣告
資料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2-10-05 | 作者:康紀漢 人氣 798

    國內每4個孩童就有1位過重和肥胖,但是在兒童收看的電視節目與卡通時段,卻經常可以看到垃圾食物廣告,容易影響孩子健康。立委王育敏將在立法院這個會期推動修法,限制垃圾食品在兒少頻道和兒少節目插播廣告或促銷。 

    孩童長期接觸垃圾食物廣告,容易被刺激消費,導致肥胖問題,對孩子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小雯的媽媽就說,自己時常在孩子喜歡看的卡通頻道,發現業者用集點換玩具的廣告促銷手法,讓小朋友吵著要購買垃圾食物。

    立委王育敏表示,根據兒福聯盟的調查,目前國內孩童一年收看超過8,000多個垃圾食物廣告,相當於平均每6.6分鐘就會在電視看到一次這樣的廣告,甚至還有業者在廣告用玩具,誘惑小朋友購買高熱量和高油脂的垃圾食物,可是臺灣對於垃圾食物的管制措施卻相當不足,她要求政府有關主管單位應該要跟進英國和瑞典,在兒童收看電視的黃金時段,禁播垃圾食品廣告,並禁止業者以送贈品的方式來行銷垃圾食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通傳會在去年通過了兒童權利保護白皮書,可以針對以兒童為主要收視群節目所播送的廣告內容和時間特別規範,現在這項法案已經送入立法院,正在進行黨團協商,未來衛生署在食品衛生管理法如果對於不健康的垃圾食品有訂定相關限制,通傳會就會在相關法規配合處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吳希文也表示,目前衛生署提出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正提送立法院審議,已經納入不適合兒童長期使用食品的廣告予以限制,並針對這些特定食品的項目、廣告限制和停止刊播的規定,在法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另定相關辦法,此外,要是委託刊播的食品業者違反規定不停止刊播,更訂有相關罰則,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且還可按次連續處罰。

圖:立委王育敏(中)要求限播垃圾食物廣告。


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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