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教育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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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刊日期 2011年5月12日4
教育輿情
課後照顧缺錢 八縣市待援助
2011-05-12 | 編輯者:洪經綸 人氣 835

     【國語日報】屏東縣國小學童小明的媽媽未婚生子,生下他後交給外公外婆照顧,自己離家在外生活,偶爾寄三千元生活費回家。外公外婆年紀已大,靠打零工為生,生活拮据。小明回家後,沒人指導課業,在校學習嚴重落後,學校希望為他募捐教育生活費用,安排課後輔導,協助他順利成長。
  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仍有雲林縣、新北市、新竹市、嘉義市、彰化縣、臺中市、臺北市和臺南市八個縣市,課後照顧經費不足,像小明一樣的案例總計有五百多名,都是亟需課後照顧卻沒有能力負擔費用,預估約需三百五十三萬元。教育部呼籲各界發揮愛心,捐贈學校教育儲蓄戶,扶助弱勢學童就學。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在協助學生參加課後照顧方面,除了低收入戶、身障、原住民學生外,經導師認定的個案學生數,從九十三學年第一學期的一千六百多人,增加到九十九學年第一學期的兩萬三千多人,由於外界指出這些個案有很多是人情壓力,因此,這類個案學生原本由教育部提供補助,現在全部改由縣市政府補助,希望教師在申請時能更審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對此表示,教育經費有限,每一筆錢都應該用在刀口上,曾聽聞有家長雖然還過得去,卻不願負擔孩子的課輔費用,將責任推給學校,甚至有教師指出,每天都追著學生要錢,實在很難為。謝國清認為,教育部取消補助由導師認定的部分,將可以讓教師在申請時更嚴謹,不過,應由公權力介入,協助學校處理這類有能力卻不願繳費的個案。
  不過,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教育部既然要照顧弱勢,就不應該計較那麼多,因為有些學童家裡發生臨時變故,的確需要協助,卻卡在臨界點上,無法及時獲得協助。他認為,教育部不應取消由導師認定的部分,應相信教師的判斷,教師最了解學生的需要,畢竟有錢卻仍要申請補助的家長只是少數。

楊惠芳/臺北報導(2011/5/5)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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